根据《2011年宝山区幼托机构招生通知》,外地户口入幼儿园需要的条件如下: 1、 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引进人才居住证(编号CW9开头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人事局盖章颁发的副联证明)、父母一方是本区户口的幼儿,或者非户籍父母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幼儿,由家长偕适龄儿童,带好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及《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 按规定报名费2元,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减免收取报名费2元。 3、 考虑到地域新生分布不均,登记的幼儿园不一定是录取的幼儿园,由镇教委以及托幼学区统一协调,确保各园所招生名额依法均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