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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1年9月1日开学,2012年1月13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寒假从2012年1月14日开始,2月6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2年2月7日开学,6月29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暑假从6月30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11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作为考试考点的学校,其教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全市中小学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实际进行安排。
四、各中小学的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安排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具体休假日期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各中小学在儿童节及青年节期间可视情况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校历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校历 通知
抄送:有关局、公司教育处,华师大、上师大,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委教研室、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事务督导中心、市新华书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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