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4月3日电从今年9月开始,包括流动人口子女在内的南京市17万名在符合助学券兑现条件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享受政府发放的“幼儿助学券”。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吴晓茅说,每年秋季开学时,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在幼儿园(托班除外)提出助学券申请,每人每年都将获得面值2000元“幼儿助学券”,并在缴纳保育教育费时直接抵冲扣除。
为确保今年9月开学全市适龄在园儿童都能按时享受到“助学券”,南京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3.4亿元。每个幼儿从小班起,在园就读三年,可以享受共计6000元的“幼儿助学券”。据初步统计,可享受助学券的17万适龄幼儿中,有7%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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