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宝宝  发表于 2012-2-5 09:33:34| 2607 次查看 | 4 条回复

按照沪教委基(2006)7号《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本须知的内容主要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一.办理对象

1.全家跨区县或跨省市迁居至本区,并已办好全家落户手续;

2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徐汇区的。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2.学生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

3.升入预初年级时户口在本区,当时选择到外区县就读的学生;

4. 学生受处分期间;

5. 升毕业年级不转学;

6..学期中途不转学。

二.所需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2.转学联系单(或就读证明)及复印件;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相应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

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四.办理程序

1. 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开具转学联系单;

2.携带转学所需证件和材料(见第二条),到招考中心查验、登记;

3. 由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招考中心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单”;

4.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单”到接收学校,经接收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单”,并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收入学;将盖有接收学校图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交回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及时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五. 办理时间

查验、  登记时间: 2012年1月4日—— 2012年1月6日领取转学(借读)通知单时间: 2012年1月 13日(接待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 13:30-----16:30 )逾期不予办理

六.办理地点: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邮政编码200231)

七.联系电话:  小学   54361542               初中   54361495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11年12月


wide  评论于  2012-5-17 15:17:33
楼主我来过啦。。。啦。。。
海逸  评论于  2012-5-20 23:30:02
~~~~来过了就要留个名
xjgbz  评论于  2012-5-20 23:30:02
赚点爱币咯
凡智六关  评论于  2012-6-21 19:35:00
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