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入托、入园收费问题,是家长们长期关注的问题。公立幼儿园收费及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分别是怎样的,寄宿制幼儿园及寒暑期又是如何收费?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一)幼儿园管理费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1)托中班及以下(2周岁以下):每生每月280元 (2)托大班(2至3周岁):每生每月220元 (3)幼小班(3至4周岁):每生每月180元 (4)幼中、幼大班(4至6周岁):每生每月150元 以上标准中,如遇视力、听力、智能、肢体等残障儿童,每月加收70元。 2、寄宿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1)托大班(2至3周岁):每生每月400元 (2)幼小班(3至4周岁):每生每月350元 (3)幼中、幼大班(4至6周岁):每生每月300元 3、全日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上述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每月加收50元。 4、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上述寄宿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每月加收100元。 5、全日制三级托儿所、幼儿园在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每月减收50元。 6、公办示范性幼托园所管理费最高标准为每生每月800元(含寄宿制收费)。 (二)延长服务时间收费 1、晚托班(周一至周五) 17:00至19:00收费 25元/月; 19:00至21:00 收费35元/月 2、双休日托班:10元/每天 (三)托儿所、幼儿园管理费是按月收取的,儿童入托或入园不足半月的(以实际工作日)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如果儿童入托或入园后,因故请假一个月,也要支付半个月的管理费。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地段生管理费标准: (1)小班:230元/月,中大班:200元/月 (2)托班:按民办幼儿园托班管理费标准的70%收费。 (3)民办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向地段生另外收取费用。 2、自主招生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各民幼儿园制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3、基本上民办幼儿园入门费用在每月每人2000元,贵一点的、带双语的要5~6千的。 PS:以上费用不包括:餐饮费、保管费、各类兴趣班的费用。 三、幼儿园收费项目 1、幼儿园入园押金: 大多数幼儿园采用先入托后收费的方式,有一些幼儿园会要求家长提前预交相当于一个月托儿费的押金,在孩子办理退园手续后再根据押金收条退还这部分。也有一些幼儿园已经取消了这种收取押金的做法。 2、幼儿园管理费: 此项管理费是根据国家规定,按照幼儿年龄阶段的标准,根据幼儿出勤记录计收。一般来说,3岁的幼儿才开始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因此幼儿园都以3岁为临界区分。此处需要额外注意请假环节:管理费是按照月份收取的,而不是按照天数收取。 3、幼儿园晚接费: 按月收取。在大多数公立幼儿园中,最迟17:30分关园。一些无法保证在正常关园时间之前接孩子的家长,可以考虑把孩子暂时交给晚接班老师。需要提醒的是:这种班级一般是根据有无发生来计算的,而不是按次数计算。 4、幼儿园寄宿费: 按月收取。对于一些晚上无法接孩子回家的家庭而言,选择这种寄宿方式为好。 5、幼儿园伙食费: 根据每日伙食标准,按照幼儿实际入园天数计算。幼儿园通常是一日五餐制,餐费一起计算,不是单独每餐计算。有的孩子早晨起不来,在家里吃饭,实际结算伙食费时,尽管没有在幼儿园用早餐,在计算伙食费时早餐费用依然会计算在内。家长尽量让孩子按照幼儿园食谱进餐,一来生活时间规律,二来膳食搭配科学,营养均衡,有利幼儿身心健康。 6、幼儿园生活用品费: 生活用品包括被褥、水杯、餐具、儿童床等。有的一次性收取,有的按年收取。 7、幼儿园捐资助学费: 此项费用是为了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而设立的,征收前提为双方自愿。对于资助者,校方会授予一个荣誉证书,并且出具财务收款凭证。数额根据各幼儿园等级确定,大多情况下在入园时候一次性收取,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果幼儿有可能中途转园,家长务必在入园之前询问清楚,此款项是否可以按年度收取,或者转园时是否可以退还;避免中途变故,导致经济方面的损失。 四、幼儿园寒、暑假如何收费? 根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实行寒假、暑假制度。幼儿园应提供全年的服务。 五、儿童幼儿园管理费父母单位如何报销? 1、年龄段儿童入托或入园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中,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残障儿童的父母单位各报销70元。 2、夫妇中一方是城镇待业人员。若待业的一方确有特殊困难(如病残、生活自理有困难或因病不适宜带小孩)。经领导批准,其子女的儿童管理费的报销部分可由在职的一方单位全部报销。 3、夫妇中一方是农村村民或个体户。其子女的儿童管理费的报销部分可由在职职工所在单位报销一半。 4、夫妇中一方在外省市所属单位工作或现役军人,如子女是本市市区或郊县城镇常住户口,在本市入托、入园的,其子女的儿童管理费的报销部分可由本市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报销。 5、丧偶或离婚的,其子女的儿童管理费的报销部分全部由领养的一方所在单位报销。 6、夫妇中一方劳动教养或拘役,如未开除公职的,其子女的儿童管理费的报销部分,仍由家长双方单位各半负担。 7、夫妇中一方服刑期间,其子女的儿童管理费的报销部分可全部由在职一方单位报销。 注: 1、独生子女的确认,按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确认口径。 2、属延长服务时间收费的晚托班和双休日入托,实行“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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