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CEO  发表于 2011-3-22 20:11:56| 1873 次查看 | 1 条回复

3月10日,南科大官网首次透露了《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南科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内容。根据《通知》,南科大由广东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广东省统筹解决。此外,教育部批准筹建期的南科大可以试办本科专业。(广州日报3月11日)

业评价,就不会有这样的纠缠。 而由深圳举办的南科大,为何要有广东省领导和管理,这也是由目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决定的。我国对高等教育院校实行的管理方式是“两级管理、三级办学”,即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中央、省、市(地级市以上)三级办学,因此南科大由深圳举办,应由广东省统筹管理。 笔者注意到,不少网友称南科大该由深圳市领导、管理,这种想法,与质疑教育部门为何不给予南科大招生权的思路,却并不吻合。依照“管评办”相分离的思路,举办者和管理者不分,也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问题之一,管理大学的部门以及层次应该越少越好,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管理职能,应集中在审批设立和法律监管层面,否则大学就有很多的“婆婆”,难以自主办学。上个世纪90年代及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存在比较严重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情况,后来经过调整、合作、合并与共建,逐渐变为“两级管理,三级办学”的体系。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改革思路,下一步的改革,应该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因此,高等教育的管理,会减少中央的管理权力,而增加省级政府的统筹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副省级市或地级市的高等教育管理责任,并无必要,极有可能增加管理层次。而且,从教育管理的职责界定看,如果教育放权,只需省级教育统筹即可。 其实,在改革的语境中,再提政府部门“领导”大学的提法,是不妥当的。大学可由政府举办(公立),但却不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应明晰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关系。就像现在我国有70多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大学,由国家举办、教育部领导、管理,造成的结果是,教育部一度被称为直属大

这一消息,让不少网友感到困惑:南科大不是深圳市创办的吗?为何由广东省领导和管理?南科大校长朱清时不是多次称没有获得“招生证”吗?为何可以办本科?产生这一困惑,一方面反映网友不了解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而另一方面,网友的困惑,有一些也正是我国当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困惑。

业评价,就不会有这样的纠缠。 而由深圳举办的南科大,为何要有广东省领导和管理,这也是由目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决定的。我国对高等教育院校实行的管理方式是“两级管理、三级办学”,即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中央、省、市(地级市以上)三级办学,因此南科大由深圳举办,应由广东省统筹管理。 笔者注意到,不少网友称南科大该由深圳市领导、管理,这种想法,与质疑教育部门为何不给予南科大招生权的思路,却并不吻合。依照“管评办”相分离的思路,举办者和管理者不分,也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问题之一,管理大学的部门以及层次应该越少越好,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管理职能,应集中在审批设立和法律监管层面,否则大学就有很多的“婆婆”,难以自主办学。上个世纪90年代及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存在比较严重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情况,后来经过调整、合作、合并与共建,逐渐变为“两级管理,三级办学”的体系。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改革思路,下一步的改革,应该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因此,高等教育的管理,会减少中央的管理权力,而增加省级政府的统筹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副省级市或地级市的高等教育管理责任,并无必要,极有可能增加管理层次。而且,从教育管理的职责界定看,如果教育放权,只需省级教育统筹即可。 其实,在改革的语境中,再提政府部门“领导”大学的提法,是不妥当的。大学可由政府举办(公立),但却不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应明晰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关系。就像现在我国有70多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大学,由国家举办、教育部领导、管理,造成的结果是,教育部一度被称为直属大

对于“招生证”问题,朱清时校长已经做出回应,称目前南科大在招生问题上确实还没有得到教育部的完全批准。其实,在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中,对于新设立本科院校,试办本科、允许招生和允许授予学位,往往是不同步的,试办本科的院校,不一定有招生权,允许招生的学校,不一定有学位授予权(学位授予权要在评议合格之后才授予)。因此,试办本科,对于南科大来说,不等于批准招生,更不等于同意“自主招生、自授学位”,而是指可以采取合作办学等方式进行本科教育。

上述这些复杂的关系,确实很“搞脑子”,而这种复杂的局面,是由目前高等教育“管评办”一体化所致,由于政府部门要“负责”学校办学过程、办学质量,因此,办学权、招生权、学位授予权,都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需要逐一授予学校,所以不同步就“合情合理”。要改变这种复杂的关系,就需要推进“管评办”分离,如果政府部门只管学校的注册审批,获批设立的学校就可自主招生、授予学位,办学质量由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就不会有这样的纠缠。


而由深圳举办的南科大,为何要有广东省领导和管理,这也是由目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决定的。我国对高等教育院校实行的管理方式是“两级管理、三级办学”,即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中央、省、市(地级市以上)三级办学,因此南科大由深圳举办,应由广东省统筹管理。

学的教育部,这不利于各类教育、各学校的平等发展。在国外公立大学,政府拨款是通过教育拨款委员会这样的机构,管理大学是通过大学理事会这样的治理机制,而非直接掌握人事权和财权。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应确定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模式。 倒是办学的层次,随着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模式建立,可以增加。我国现在是“三级办学”,只允许地级市以上的地区,举办高等教育,而不允许县级举办高等教育。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把大学办在县上的建议,近年来不断出现,我国教育部门有必要考虑这一问题。 需要补充的是,由于社会对南科大的高度关注,一些此前并不令公众关注的教育管理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这不失为一个让公众参与、了解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共同为推进这一改革建言献策的过程。可以说,这是南科大办学探索对中国教育改革的另一贡献。

笔者注意到,不少网友称南科大该由深圳市领导、管理,这种想法,与质疑教育部门为何不给予南科大招生权的思路,却并不吻合。依照“管评办”相分离的思路,举办者和管理者不分,也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问题之一,管理大学的部门以及层次应该越少越好,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管理职能,应集中在审批设立和法律监管层面,否则大学就有很多的“婆婆”,难以自主办学。上个世纪90年代及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存在比较严重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情况,后来经过调整、合作、合并与共建,逐渐变为“两级管理,三级办学”的体系。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改革思路,下一步的改革,应该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因此,高等教育的管理,会减少中央的管理权力,而增加省级政府的统筹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副省级市或地级市的高等教育管理责任,并无必要,极有可能增加管理层次。而且,从教育管理的职责界定看,如果教育放权,只需省级教育统筹即可。

其实,在改革的语境中,再提政府部门“领导”大学的提法,是不妥当的。大学可由政府举办(公立),但却不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应明晰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关系。就像现在我国有70多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大学,由国家举办、教育部领导、管理,造成的结果是,教育部一度被称为直属大学的教育部,这不利于各类教育、各学校的平等发展。在国外公立大学,政府拨款是通过教育拨款委员会这样的机构,管理大学是通过大学理事会这样的治理机制,而非直接掌握人事权和财权。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应确定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模式。


倒是办学的层次,随着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模式建立,可以增加。我国现在是“三级办学”,只允许地级市以上的地区,举办高等教育,而不允许县级举办高等教育。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把大学办在县上的建议,近年来不断出现,我国教育部门有必要考虑这一问题。


需要补充的是,由于社会对南科大的高度关注,一些此前并不令公众关注的教育管理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这不失为一个让公众参与、了解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共同为推进这一改革建言献策的过程。可以说,这是南科大办学探索对中国教育改革的另一贡献。
孩子,咱家不穷,鸭蛋就不要带回来了吧!
辰蕾妈  评论于  2011-3-22 20:33:41
早就好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