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  发表于 2011-7-30 15:09:35| 1796 次查看 | 0 条回复
静安教育学院附属学校2011年秋季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儿童。
二、招生办法
1、4月30日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2、以今年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为标准,学生和父母户籍在学校对口地块(居委)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学生与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按地块(居委)与学校对口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
本区户籍其余适龄学生,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统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请新生家长带好家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屋租用公房凭证或产权证等材料,于5月2日上午8:00—12:00到海防路374号静教院附校进行入学登记。
附:静教院附校对口地块
海防村居委会(陕西北路以西区域)
蒋家巷居委会(陕西北路以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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