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y  发表于 2011-7-25 14:41:12| 1521 次查看 | 0 条回复
静安区小学2011年秋季招生工作告示: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儿童。
二、招生办法
    1、4月30日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2、以今年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为标准,学生和父母户籍在学校对口地块(居委)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学生与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按地块(居委)与学校对口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
    本区户籍其余适龄学生,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统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3、请新生家长带好家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房屋租用公房凭证或产权证等材料,于5月2日到新生户籍所属居委会入学登记。
    4、对口招生范围:户籍在静安区三和、四和居委会的学龄儿童。
    5、登记时间:   2011年5月2日  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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