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制或致责任不清加重学校负担
时间:2013-09-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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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全国中小学校都将在校门口挂上本校“督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群众对学校有意见,可以直接给教育“片儿警”打电话。据悉,今年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覆盖所有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有权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校园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督导。
教育部的挂牌督学制度,是为加强对办学的监督和问责。但笔者担心,国家为这一制度付出大笔经费,却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督和问责。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这种人员构成决定督学工作难以独立,加之督学是由教育部门聘任,结果很可能是帮教育部门说话。而从督导责任看,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学校管理、办学的行政化,按照教改“管评办”分离的原则,政府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只能是依法治校方面,而非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否则,会导致责任不清,越权干涉学校依法办学,增加学校负担。
 
 
要加强监督,完善问责机制,关键在于两方面,其一,发挥各级人大的质询、监督功能。家长们与其向“片儿警”投诉,还不如向人大代表投诉,作为人大代表,本身就有监督、质询的责任,而且也有相应的权力,可启动对教育部门、学校领导的问责,包括罢免。我国各地的教育乱象多与地方政府部门有关,对于这些乱象,由教育部门聘任的督导能督导吗?督导把情况反映给行政部门,如果行政部门不处理,督导又能如何?为何放着有效的外部权力制衡、监督机制不用,却在教育体制内建立一套新的监督体系呢?
其二,建立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如果学校有家长委员会,能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和评价,那么,家长们完全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不规范办学、侵犯学生的意见表达出来,要求学校修正,甚至可对学校实施问责。去年,我国教育部曾发文要求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一工作推进缓慢。
家长委员会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构成,不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却依赖责任督学制度,这不是负责任的做法。放权推进改革,才是治理教育问题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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