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依然坚持“三统一、两限定、两公开、三承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按志愿分批次录取时间;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无住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县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限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初中3个志愿;公开招生简章、公开面谈过程;在招生简章中明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能参加面谈)。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6日~7日。5月8日起实施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
日期 |
内容 |
1月初 |
公布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2月24日前 |
适龄儿童家长对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比对确认,到有关部门补办(更正)。 |
2月25日前 |
各区县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3月15日前 |
各区县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3月18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3月18日—4月7日 |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
3月25日—4月7日 |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
4月1日—10日 |
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4月10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8日—23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15日—16日 |
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
4月22日 |
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
4月23日 |
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
4月24日—26日 |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
4月27日—29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5日 |
上传民办中小学报名的学生照片截止日。 |
5月6日—7日 |
全市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进行学生面谈。 |
5月8日—9日 |
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 |
5月11日—12日 |
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 |
5月14日—15日 |
民办学校(限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
5月27日—28日 |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 |
6月30日 |
1.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8月15日前 |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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