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7-21 15:35:30| 2146 次查看 | 0 条回复

一、招生时间:


1、2011年5月19日、5月20日 上午:8:00 ----12:00;


     下午13:00----17:00


(招生地点:金桥湾部、彩虹岛部、阳光欧洲城部)




二、招生对象:


招收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满足以上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持与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口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为有效);


(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


(3)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统筹解决。


(6)适龄的外国籍儿童。


(7)招生范围以外的幼儿登记。


三、招生范围、报名地点:


1、蒲公英幼儿园---彩虹岛部(报名地点—胶东路766号)


凡属杨高中路18弄、杨高中路58、杨高中路10弄1支弄、杨高中路10弄3支弄;荷泽路825弄;台儿庄路579弄、台儿庄路663弄;胶东路533弄、胶东路657弄、胶东路818弄、胶东路855弄;牟平路384弄的幼儿,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均可作为地段生报名与录取。


2、蒲公英幼儿园---金桥湾部(报名地点—长岛路1280弄71号)


凡属长岛路1280弄;荷泽路828弄;台儿庄路363弄,弄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均可作为地段生报名与录取。


3、蒲公英幼儿园—阳光欧洲城部(报名地点—佳京路125号)


凡属佳林路82弄;佳林路115弄;佳京路99弄;佳林路门面房38—171号;金高路1617弄;佳乐路77弄的幼儿,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均可作为地段生报名与录取。


4、非本地段的幼儿如需在我园就读,可以在4月19、20两天到指定分部登记,我园将根据地段内幼儿录取后的余额,再作录取。


五、录取方式:录取通知单于2011年5月1日前发放


六、报名须知:


请带领幼儿、携带幼儿户口簿(或房产证)、居住证(已居住一年以上,由人事局颁发或公安部颁发)、出生证等资料前往报名。


蒲公英幼儿园网站:www.pd-baby.com/ 园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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