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墅幼儿园2011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美墅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如下,供2012年入学的宝宝家长参考
美墅幼儿园2011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1、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小班)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域常住户口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幼儿。75名,3个班级 2、若发现致残、智障幼儿可请幼儿家长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20号去登记报名,报名后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 二、招生地段:莲花公寓、美墅(古浪路108弄)、祥和星宇(古浪路55弄) 三、招生工作时间节点: 1、1、4月26日下发2011年普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4月27日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3、4月28日-29日各园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招生通告交学前科审核、备案。 4、5月1日—8日张贴招生通告,并将宣传工作做至居委会。 5、5月22日、23日(上午8:00—下午17:00)报名招生。 6、5月24、25日傅瑜负责上报幼儿报名名册。 7、6月1日后,教育局对全区招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8、6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9、6月21日、22日幼儿新生报到。 10、安排幼儿入园体检,有保健教师与儿保联系之后再另行通知。 四、招生注意事项: 1、招生报名收费标准: 2元/人。(待幼儿录取时收费) 2、报名时对幼儿不进行考试。 3、招生时,仔细核对户口簿与房产证是否对应。(要求区域内的家长带好03早教指导手册,将户口薄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幼儿园备案) 4、招生时,不收取幼儿的预防接种卡。 5、在招生报名登记表上,要注明幼儿是属哪一类:本地段、本区、本市、外省市、外籍或台湾籍。 五、招生领导小组事宜: 1、成立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董 琼 (园长)副组长:傅 瑜 (行政主任)--负责接待家长咨询。 组 员:杨 俊 (保教主任) 田春芳 (工会主席)姜振萍 (人事)李 玲 (教师代表)
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研究工作,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招生录取名单及有关问题,统一认识,集体决定。 2、招生领导小组人员概不单独一人接待处理招生事项,不收受家长馈赠。 3、招生领导小组必须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4、凡有违纪现象,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5、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资料积累与保管。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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