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豆豆  发表于 2011-7-14 18:00:13| 1518 次查看 | 0 条回复
虽然今年的报名时间已经过了,但是给明年报名的家长参考一下:

报名地点:根据户籍到所属街道对口报名站进行统一报名。
    曹家渡街道幼儿在第一报名站报名(余姚路487弄19号)
    静安寺街道幼儿在第二报名站报名(常熟路113弄4号)
    江宁街道幼儿在第三报名站报名(昌化路400弄3号)
    南西街道幼儿在第四报名站报名(延安中路632弄40号)
    石二街道幼儿在第五报名站报名(新闸路565弄61号)
招生对象:
    1、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出生于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持户口簿(于2011年4月24日之前报进户口)、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并带领幼儿,到户籍所属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今年静安区一、二、三类公办幼儿园不招收托班幼儿。
     2、外籍、港澳台、华侨的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或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侨胞证)、境外人士居留证明(静安区派出所开具)、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并带领幼儿,到居住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3、外地引进人才可持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人才引进居住证(CW9当头)以及副联(静安)、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并带领幼儿,到居住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4、父母持有本区房产证非静安户籍的本市儿童、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静安)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静安)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请家长持静安房产证或静安房屋租赁合同、幼儿父母的居住证、户口薄、幼儿出生证并带领幼儿,可前往静安区民办或集办招收小班幼儿的幼儿园(所)进行登记。(此类托幼园所在《2011年静安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中第四类有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园所性质、办园等级、园所地址、收费标准等。)
    5、 3—6岁患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或自闭症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医院诊断证明并带领幼儿,可到康定路946号静安区学前康复中心报名。
    6、关于本区户口的中、大班插班儿童,相关幼儿园如有名额可以插班。请家长于5月14日(星期六)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并带领幼儿到幼儿园进行登记。

备注:《2011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2011年静安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公示于“静安教育信息网”和“静安门户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