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雯妈妈  发表于 2011-2-13 15:14:14| 2248 次查看 | 0 条回复
本帖最后由 喜雯妈妈 于 2011-2-13 15:14 编辑

教育公平 
不得举行入学选拔考试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并逐步免除其他费用。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小学,小学毕业后免试入初中。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办法》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了规定,比如对适龄儿童、少年提出就近入学的要求,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对特殊学校的学生给予更多关注,防止学生辍学,帮助辍学学生复学等。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
  为积极化解“择校热”,《办法》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素质教育
  把时间“还给”学生
  《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学校应当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超过七小时。 把时间“还给”学生后,学生们的课余生活也受到了充分的关注。《办法》规定,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文体、科技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并要求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当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教师不得有“擅自停课”、“擅自到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组织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家教活动或者接受其他有偿服务”等行为。
  学校建设
  要与城区新建扩建同步
  近年来,“大班额”现象成为义务教育,特别是城区义务教育的一大热点、难点问题。《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学校,为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足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现有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新建或者扩建、改建学校”。
  目前,湖南省不少城区新建、扩建居民区时,忽视了学校的同步规划建设。《办法》规定城区新建、扩建要与 学校建设同步。“在城市新区建设居民住宅区,或者在旧城区成片建设居民住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学校,并与居民住宅同时投入使用。在旧城区分散建设居民住宅,预计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明显超过当地义务教育学位容量,需要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在规划调整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许可建设居民住宅。”
  校园安全
  学校周边二百米内禁网吧
  校园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办法》从校舍、校车到学校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再到校园周边环境,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措施。“禁止在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开办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办法》还要求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以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孩子需具备的是生存成长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应试。考核能培养书虫,却不能培养人才。从素质教育,环境教育等多方面出发,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