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djf  发表于 2015-6-30 19:19:42| 2162 次查看 | 7 条回复
最近政府出台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

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各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该政策明确规定,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最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罚款!
10种情况可办落户手续: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2、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属于下列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4、公民在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出生,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并经父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公民在国外境外出生不满5年,父母仍非法滞留在国外境外,本人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证件,并从我国开放口岸入境,由国内亲属抚养的,经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并登记为非亲属关系。父母回国后,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可办理随父母落户手续。

6、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因证件不齐全,现住地派出所又无法调查核实的,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否则,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7、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8、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父母户口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提供省外户口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9、对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10、其他依法应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要按程序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今天老师又找我谈心了!
sjvndb9i  评论于  2015-6-30 19:19:51
爱贝新人
136217360  评论于  2015-6-30 19:39:31
国家对计划生育抓得紧,却不严惩人贩子
carry_1014  评论于  2015-6-30 21:12:11
真的还是假的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maggieQ  评论于  2015-7-1 12:32:54
可惜了,咱也不想生二胎了
阔别月余
maggieQ  评论于  2015-7-1 12:33:17
生不起,也养不起
阔别月余
maggieQ  评论于  2015-7-1 12:35:09
136217360 发表于 2015-6-30 19:39
国家对计划生育抓得紧,却不严惩人贩子

据说严惩,会让人贩子走极端,比如死刑,那人贩子会在被抓时杀害孩子,反正怎么样都是死。
听着觉得有点道理。
哎,以前的我想的比较简单,觉得刑罚不够。
网上看的,也许有道理,也许是枪手。
maggieQ  评论于  2015-7-1 12:35:35
发现现在特别容易受舆论的影响
阔别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