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kulijiu  发表于 2015-5-30 15:39:02| 5375 次查看 | 1 条回复

南化实验小学2015年招生简章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根据《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及《南京化学工业园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宁化社字[2015]49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15年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杜绝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

二、招生计划

根据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我校招收一年级新生350名。

三、学区范围

晓山路以北,新华路以西,园西路以南,江北大道以东围成的区域。包括:新华五村、新华六村、阿尔卡迪亚、福基旭东新城、三丰公寓、兰亭苑、大汤等;原长芦街道水家湾社区湾北三、四、五组和老街,陆营社区卞营、下沈、小陆营、常家营小区、西王和方巷小区等未拆迁区域

四、报名条件

1、施教区招生: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园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2、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条件的,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园区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园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园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园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园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3、有关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如园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因拆迁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拆迁安置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②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园区房产及户口迁入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

③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园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需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④其它尚未列举情况按《化工园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宁化社[2015]49号)有关条例参照执行。

4、电脑摇号招生

经区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扬子三小空余学位在园区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如报名人数大于电脑派位计划,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参加电脑派位取得学位必须在在扬子三小入学并注册学籍,否则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电脑派位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5月30—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学位预派通知单》;并上交房产证、户口本复印件。

3、报名流程:领取报名号——审核证件(原件)——填写报名表(上交复印件)——师生交流——材料复审——领取入学通知单(7月1日)

六、备注: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没有《学位预派通知单》的,于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教育科申领《学位预派位通知单》。

2、出现本招生简章以外情形的,按照市、区招生文件精神执行。

3、友情提醒:报名时间为两天,请家长不要集中在周六上午带孩子报名。

招生咨询电话:68195323,68195320         招生监督电话:68195317

南京市南化实验小学

2015年5月26日


小宝门门都考了100分~~~喂,醒醒,枕头湿了!!!
道一  评论于  2015-5-30 15:40:05
看贴回帖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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