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集中办理公告单(无本区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幼儿前往规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一、幼儿出生日期:2011、9、1—2012、8、31 二、相关材料:
类型 | 办理入园相关材料 | 沪 籍 适 龄 幼 儿 | 1、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办理的杨浦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 1、房产证 | 全家户口簿原件、儿童本人出生证、预防接种卡 | 2、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 1、集体户口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非群租情况) | 3、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幼儿。 | 1、经适房、廉租房、动拆迁的相关证明 | 非 沪 籍 适 龄 幼 儿 | 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并有杨浦户籍监护人证明的适龄幼儿。 | 1、通行证或护照 2、监护人本区户籍证明 | 2、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 1、《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 分通知书》(淞沪路 人才广场办理) 3、本区房屋租赁合同 证明(非群租情况) 4、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 3、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 1、《上海市居住证》 2、《本地段房产证》 (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3、儿童本人临时居住证 |
三、集中办理时间: 沪籍适龄幼儿:5月9日——5月10日(8:30——16:30)
时 间 | 街 道 | 备注 | 5月9日8:30—11:30 | 殷行、五角场镇、新江湾城、长白、 | | 5月9日13:30—16:30 | 定海、江浦、五角场、四平 | | 5月10日8:30—11:30 | 平凉、延吉、控江、大桥 | | 5月10日13:30—16:30 | 所有街道 | 补充办理 |
非沪籍适龄幼儿:5月11日——5月22日(13:30——16:30)
时 间 | 街 道 | 备注 | 5月11日—5月13日 | 四平、大桥、平凉 | | 5月14日—5月15日 | 长白、延吉、控江 | | 5月16日—5月18日 | 定海、江浦、五角场 | | 5月19日—5月21日 | 殷行、五角场镇、新江湾城 | | 5月22日 | 所有街道 | 补充办理 |
说 明:集中办理入园请根据居住地对应的街道,在规定日期前去办理,办理不分时间先后,录取将全区统筹安排。 四、办理地点:杨浦区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市光四村100号) 五、咨询电话:教育局学前科65017733转5565 ★提示:本区户籍适龄幼儿详见“园所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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