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绿茶  发表于 2015-2-26 14:14:11| 3519 次查看 | 1 条回复
2015北京幼升小:大兴区幼升小政策大盘点(参考2014年政策)
大兴区政策:

5月1日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5月4日—5月5日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
5月10日—5月11日(六、日)
准许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17日—5月18日(六、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5日(日)
寄宿制等其他学校完成录取
5月31日
截止当年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6月14日—6月15日(六、日)
小学审核入学信息
6月27日—6月28日(五、六)
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7月4日
各中小学开始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
生成中小学生学籍信息
9月15日前
生成中小学生学籍

大兴区入学条件:

京籍: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非京籍: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口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借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镇教委协调解决。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apgak  评论于  2015-2-26 14:19:59
我来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