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
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办学,依法办学,特制定本校2011学年初中预
备年级招生办法。
1. 招生范围:全市范围内招生,择优录取有学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2. 招生额度:已批准开设六个班
3. 收费标准:学费7000元/学期
住宿费900元/学期
4. 日程安排:
5月7日之前接受网上报名。
5月7日 接受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报名,以学生的成长册等综合素质作
为筛选依据,酌情选择面谈对象。
5月14日—15日 面谈(面谈的时间段个别电话通知),需携带户口本等
相关材料。
5月29日 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上海市民办进华中学 2011.5.5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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