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5-18 11:03:27| 3051 次查看 | 0 条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

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办学,依法办学,特制定本校2011学年初中预

备年级招生办法。

1.    招生范围:全市范围内招生,择优录取有学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2.    招生额度:已批准开设六个班

3.    收费标准:学费7000元/学期
               
               住宿费900元/学期
4.    日程安排:

57日之前接受网上报名。

5月7日 接受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报名,以学生的成长册等综合素质作

为筛选依据,酌情选择面谈对象。

5月14日—15日 面谈(面谈的时间段个别电话通知),需携带户口本等

相关材料。

5月29日 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上海市民办进华中学

2011.5.5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