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 [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2号]及2011年 “长宁区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色招生项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持续发展与培养,有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延伸,有利于学校继续保持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的光荣称号和发挥手球奥运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培养更多的具有手球与艺术特色的人才,为我国手球运动输送高质量的奥运人才,推进我校实验性、创新型、国际化建设。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规范、有序开展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项目

1、体育类:手球

2、艺术类:舞蹈、管乐

三、学校考评组成员

组 长:戴群

监 察:熊秋菊

工作组成员:陈勇、许平静、方晖、郭洁纯、许一飞

艺术类(管乐):徐瑞础(国家一级演员、小号演奏家)

陈新光(国家一级作曲、指挥家)

(舞蹈):陈白桦(艺术特级教师)、

庄丽(舞蹈学院副教授)

体育类(手球):江山明(原中国国家男子手球队队长、海军队主教练)、

叶京力(高校资深教练)

四、招生额度: 12人

五、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具备201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手球类:

1、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2、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生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本市由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

3)经市体校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的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特殊体育后备人才。

艺术类:

符合基本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申报表》参加报名。

1、参加市级比赛获得前6名或区级比赛第1名的学生;

2、著名学生艺术团或专家推荐的学生;

3、持有专业考级证书的学生。

六、测试日程及办法

4/15 校务会讨论审定“校特色招生意见”

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

4/18 “校特色招生意见”报区教育局并上网公示一周

4/18-4/22 资格认定

须带户口本、本人近期的一寸彩色报名照1张及“五、报名条件”中所附的材料(如获得市区比赛的成绩证明、奖状原件、推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教务处

报名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

测试: 4/23下午 14:00-16:30 手球、舞蹈、管乐

手球项目:手球掷远、立定跳远、20米×6往返跑、跑动传接球、各位置射门、守门员技术、分组比赛。

艺术项目:

舞 蹈:基本功、自选舞蹈节目各一个(自带伴奏音乐:CD或U盘);

管 乐:基本功、自选管乐节目各一个。

备注:招收铜管声部的大号、中音号、长号、小号、圆号、打击乐、萨克斯、黑管、长笛、双簧管、大管。

测试地点:

体育:手球:操场(雨天在手球馆)

艺术:管乐:D楼四楼音乐室

舞蹈:D楼四楼多功能厅

4/23 考评组讨论决定艺术、体育特长生初步名单

4/26 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录取特长生名单

4/28 艺术类、体育类项目拟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批

5月(具体日期待定,届时通知)

学校与拟录取学生及监护人签订协议

七、录取办法

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须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

高中:

在专项技术测试通过且符合下列条件:

体育类:

体育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得填报零志愿)。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作为手球主力队员的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作为奥运后备人才培养并有国家级教练认可的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艺术类:

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得填报零志愿)。

1、对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建青实验学校公费录取分数线下20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2、对一般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建青实验学校公费录取分数线下10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八、招生工作监督

1、校长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负责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察,负责具体事宜的教练员及艺术专家组教师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学生、家长作任何承诺,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人员,要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3、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特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4、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拟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及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演出,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

20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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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erbell  评论于  2020-3-13 21:41:28
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