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华附小幼升小招生验证通知 一、海淀教委关于只招收“二代”说明: 根据2014年海淀区教委明确规定,清华附小义务教育服务区域为:父母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二代子女。“二代”验证工作安排如下: 1.验证时间:5月25日(周日)9:00——10:30 2.验证条件:父母有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3.验证要求: (1)请您携带“三证一表”:工作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全本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上交学校一份)。 (2)未进行“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的需来校当面说明情况。 (3)不带孩子。 二、清华大学关于特殊招收“三代”说明: 根据清办发(2005)第44号文件的精神,及2011年清华大学“关于附小招生情况说明及建议(大学退休教师会)”的补充说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教职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三代”)进行验证工作。 1.验证时间:5月25日(周日)13:00——14:30 2. 验证条件: (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三代”子女; (2)户口在出生当年年底前即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限清华园街道及周边由学校分配住房的地区)、符合北京市普通小学正常入学条件的,在优先保证教职工“二代”子女入学的前提下,视资源情况(包括清华附小的师资、教室、经费等)按大学有关规定照顾解决“三代”就学问题; (3)每户教职工家庭照顾解决清华附小入学的“三代”子女不超过一名; (4)“三代”子女的祖辈只有一人健在、需要照顾的,优先予以安排; (5)“三代”子女的祖辈两人都健在的,按照两人的年龄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3. 验证要求: (1)携带“三证一表”:退休证(工作证)及复印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全本复印),孩子出生证、北京市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上交学校一份,请提前在采集表下方注明清华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工作证或退休证号) (2)不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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