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宸妈81  发表于 2014-2-28 13:32:49| 1057 次查看 | 2 条回复
【摘要】3月1日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包括江苏中小学将全面取消借读,高中学生不得从低星级学校向高星级学校转学,学生考籍与户籍脱钩等诸多重要内容。近日,省教育厅(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两项新规及其深远影响。

【新规背景】新规重在对保障流动儿童权益、规范学籍变动以及转学等流程做了重新规范。
对于再次修订两项规定的背景,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洪流介绍,早在2004和1992年,江苏已经分别修订过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去年8月,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对中小学学籍管理提出了新的规范性要求。同时,教育部要求先前已出台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需对照《办法》进行完善和调整。
今年1月,我省重修修订印发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包括保障流动儿童权益、全面取消中小学校借读、考籍与户籍脱钩等。
【摘要】3月1日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近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两项新规及其深远影响。

【新规内容】
中小学全部取消借读,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
洪流介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学校应全面取消借读,“新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均不再设置借读。原需要借读的情形,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的项目,保证‘籍随人走’。”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尤其是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不得向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同时,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对于普通高中转学,学生从低星级转入高星级,或者没有达到某一高中录取分数线,但是却通过转学的方式进入理想高中的,这种现象将被杜绝。
【影响追问】
问: 正在借读的学生咋办?
答:江苏从2009年起实行学籍信息化管理,大多数地区早已不存在借读现象。自2013年8月教育部下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之后,我省就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学借读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工作现已完成,普通高中阶段不再审批新的借读,原有办理过正式借读手续的高中学生,将自然过渡到借读过程结束。
问:取消借读以后还能择校吗?择校和借读有何区别?
答:通俗地说,择校就是你所选择的学校,就是你的学籍所在学校;借读是指你选择的学校并非你的学籍所在学校,你的学籍实际在另一所学校。
针对此次新修订规定实施,省教育厅将通过腾讯官方微博回答家长和学生提问,如有疑问可@江苏教育发布(微博)提问,得到更加详细权威的解答。
【摘要】3月1日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近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两项新规及其深远影响。

【新规内容】不必回老家,流动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学籍
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中学生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应准予转学。
【新规解读】流动儿童以入公办校求学为主,学籍随人走
据了解,这几年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在我省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也越来越多。此次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政策,以南京为例,实际上就是目前执行的“同城待遇”,也就是说流动人口子女如果在南京入学,只要具备户口簿、身份证、当地就业证明、当地居住证明、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等就可以在南京正常入学,而且以公办校为主。如果从一年级开始在南京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自动取得学籍。如果是中途转学到南京,则学籍跟随学生转到南京。
【摘要】3月1日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近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两项新规及其深远影响。

【新规内容】淡化户籍,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规定明确,要淡化户籍概念,将学生的考籍与户籍相脱钩,保证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权利,避免学生因考试而奔波。
其中,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要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方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外省户籍考生还需在江苏拥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新规解读】学籍在哪高考就在哪
据了解,以前考生参加高考,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新规实行后,考生参加考试与户籍没有必然联系,考生学籍在哪,考生就可以在哪参加考试。
【摘要】3月1日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近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两项新规及其深远影响。

【注意事项】
中小学生尽快办理身份证
因为身份证号不仅要在学生入学注册阶段提供,在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的各个环节都要提供。洪流建议家长尽快为孩子办理身份证,“通过刷学生的身份证,学籍管理系统能够准确无误、快速高效地取得学生的身份信息,避免了人工采集信息时可能发生的误差。”
对于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教育部专门编制了特殊的学籍号,江苏省还特别规定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信息、上传学生近期照片等,以增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同时在补办身份证号之后,也不得用身份证号另行注册学籍,切实保证“一人一籍”。
由于学生入学时的初始信息、学籍变动时的证明材料都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因此,为了保障信息真实准确,“规定”明确要求,“凡是故意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江苏省将在该学生的学籍档案诚信记录上作出记载。”
跨省转学,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全国统一学籍号
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由教育部统一制定下发。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且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号沿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号。
中小学生如果要转学,需要哪些流程呢?首先,要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对方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洪流说,凡是跨省转学的学生,必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全国统一学籍号,否则新学校将无法办理转学手续。凡是跨省转学的学生,必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全国统一学籍号,否则新学校将无法办理转学手续。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转学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处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因家长或监护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学籍管理员有权依据相关规定驳回转学申请。
信息作假将上诚信“黑名单”
因为学籍是学生入学、转学、修学、复学等过程中的重要凭证,所以,学籍信息的生成至关重要。洪流表示,根据新规,凡是故意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江苏将在该学生的学籍档案诚信记录上做出记载。
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教育部专门编制了特殊的学籍号,江苏还特别规定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信息、上传学生近期照片等,“在补办身份证号之后,也不得用身份证号另行注册学籍,要保证‘一人一籍’。”
相关网页链接:http://js.qq.com/a/20140227/014360_all.htm
zzhfu  评论于  2014-2-28 13: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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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zdv  评论于  2014-2-28 14: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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