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第一小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2013年度第二学期天山第一小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索取号:3101050030-302002-2014-0017 发表日期:2014-02-07(来自单位:天一小学)
天山第一小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 | 1 |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 | 每生每学期3000元 | 沪教委财【2007】第8号 | 华侨子女、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随班就读的,以及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收费标准等同于本市户籍学生。 | 二、 |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 | |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生每学期100元 | 沪教委财【2013】80号 |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需填写家长征询单,用于春秋游等。教育局备案。 | 2 | 校服费 | 每生每套不超过300元 | 沪教委财【2013】80号 |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校服需做好“双送检”工作,保证质量合格。 | 3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每生每学年90元 | 沪教委财【2013】80号 | 学生自愿,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目前按照沪府办发〔2012〕71号执行。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 4 | 餐费 | 每生每餐8元 | 沪教委财【2013】80号 |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 注 | 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 | 1 | 取消每生每学期杂费5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150元;取消国家规定的学生防疫和常规检查费用;取消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活动费用:观看电影、参观考察等;取消新生报名费、晚托班管理费、搭伙费、午餐管理费、毕业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取消公办小学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 2 | 根据沪财教【2008】14号、沪财教【2012】61号以及沪教委财〔2012〕123号文件精神,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民政部门审定的本市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享受免伙食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政策。本市户籍农村户口(父母一方为农村户口)学生享受免伙食费政策。 | 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 | | | | | 天一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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