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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贝妈妈 评论于 2014-1-9 15:21:59
我们爱贝亲子网热心群友(杨浦—省爸)提供的方案:
首先,10个月,女性在哺乳期内,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特殊情况除外。
其次;一般离婚以母亲抚养孩子为第一优先权,除非有其他情况可以证明,母亲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个需要男方举证或者女方直接放弃抚养权。
就你提出的问题,有如下选择:
一:与女方协商离婚,在孩子生日的第二天去办理离婚手续。
二:在孩子生日的第二天到法院提出诉讼,走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但是这样的话,时间可能要长一点。当然,从这个案件来看,男方获得第二个孩子的抚养权的机会非常大。几乎大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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