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委基[2011]8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以及浦教基[2011]11号《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与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依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11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浦东新区关于初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的原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与社会的监督,积极稳妥地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预初年级,六个教学班,每班40人,共240名学生。 三、招生范围: 以上海市浦东新区户籍范围内及浦东新区各小学毕业生为主,适当招收上海市其他区县户籍范围内的住宿生。 四、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的2011年适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安排: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担任组长,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
2、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办公室,接受学生报名登记,接收学生材料,做好登记造册,接待家长的电话咨询。
3、通知预录取学生交《告知书》。
4、将我校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及《告知书》上报区中招办。
5、根据学校的录取名单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按照浦东新区物价局的审批规定,以下费用收取的标准为: 学 费:每生7300元/学期 住宿费:每生1800元/学期 活动费:每生100元/学期 校车费:每生20元/天(双程) 为了孩子我挥汗如雨,为了爱币我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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