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len  发表于 2011-5-4 10:05:48| 2205 次查看 | 1 条回复
一、招生特长生的种类及计划数:
艺术类20名(合唱、民乐为主)、体育类田径10名。


二、生源要求与报名条件
(一)生源要求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符合借读条件的外省市小学五年级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市、区艺体类比赛中成绩优异。
2、在文艺、体育方面确有发展潜力的苗子,愿意入学后积极参加相关特长活动并为学校争取荣誉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凡有意向报考我校特长生的学生
1、凡在本区就读的学生,在4月8日在就读的小学领取填写由教育局提供《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学生,以及其他符合在本区就读的学生可在4月8—9日到徐汇区教育局招考中心(百色支路28号)办理初中特长生报名手续。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特长生报名的学生应同时提供能反映艺体特长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
2、4月15日学校到区招考中心领取报考我校特长生的学生材料。
3、4月18—20日学校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将专业测试名单及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4、4月23日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5、4月27—28日,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和报名表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6、4月29日科艺体卫科将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发给学校,学校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家长签字确认。
7、5月4日学校将特长生录取名单送科艺体卫科备案,同时将录取名单及报名单送招考中心。

四、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所有参加招生的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静静妈  评论于  2011-5-9 10:03:47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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