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闻播报员 于 2013-5-15 09:13 编辑

近日,从上海市教委传来消息,2013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始。据悉,5月25、26日,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报名。6月22日、23日,市级医学、特教专家组将会同区县残疾儿童入学委员会相关人员和残疾儿童家长开展对残疾儿童全面健康评估。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采用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多种安置方式安排残疾儿童就读,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前教育阶段可采用举办特殊幼儿园、特教班、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安排残疾儿童入园。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根据相关安置区域划分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将其纳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之中,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及就近入学原则,对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教班(学前班)进行设点布局,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满足残疾儿童的入园、入学需求,依法维护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报名进入特殊幼儿园、学前特教班、特教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应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前往市教委、市卫生局指定医院开展残疾诊断(残疾儿童一年以内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过残疾诊断的,则不需再进行残疾诊断)和健康检查,并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残疾儿童全面综合评估,区县教育局根据专家团队提出的入学安置建议,安排残疾儿童进入相关教育机构,教育机构根据专家团队提出的教育与康复建议为残疾儿童实施个别化医教结合服务。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及相关教育机构要认真实施残疾儿童入学评估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向家长的宣传工作,为参加各项入学评估有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帮助,并加强与相关医疗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祝孩子们健康快乐每一天!


wzybk  评论于  2013-7-14 00:10:36
已阅留名
爱王王  评论于  2013-7-16 00:24:00
已阅留名
爱旗健  评论于  2013-7-16 00:24:00
挤挤,占个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