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ory 于 2013-4-26 09:46 编辑
2013 年长宁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长宁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年)》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做到有理有节、规范有序。 二、工作重点 1. 成立由园长为组长,书记、副园长、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并执行招生领导小组纪律。 2. 成立由纪检干部为组长,副园长副书记、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在招生工作中严禁对幼儿进行测试,严禁向家长收取赞助费,以维护教育的良好信誉,促进社会安定。 3. 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三、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 月11 日之前) 1. 制定招生计划,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上报教育局。 2. 完成招生简章的张贴等工作。 3. 制定录取方案,送教育局审核。 4. 准备招生资料(登记表、花名册、登记程序安排等) 5. 联系长宁区公证处,为今年的电脑派位做公证。 第二阶段:报名阶段(5/11~5/12) 1. 做好幼儿信息登记工作,公布本园电脑派位录取的有关事宜。 2. 整理幼儿信息登记的资料。 3. 做好电脑派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录取阶段(5月17日后) 1. 5月17日上午在区监察委、区教育局、区托幼办、街道分管领导和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2. 5月17日下午进行张榜工作。 3. 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招生领导小组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四、招生领导小组纪律 1. 定期研究工作,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招生录取名单及有关问题,统一认识,集体决定。 2. 招生领导小组人员概不单独一人接待处理招生事项,不收受家长馈赠。 3. 招生领导小组必须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4. 凡有违纪现象,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5. 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资料积累与保管。
下图为各区幼儿园招生对口范围:
注:红点为划块招生;黄点为三个教学点统一招生;绿点为全区招生,采取电脑派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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