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2-6-27 16:03:50| 1723 次查看 | 3 条回复

  问:怎样理解就近入学?

  答: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区统筹合理安排学生,确保区域内每个学生都有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

  问:报名在户籍所在地是否仅凭户口本就可报名?

  答:不可以。根据杭州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该生父母的(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于产权证所在处。

  问: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产权证)的学生报名时如何确定升入哪所初中?

  答:根据有关规定,公办中学初中部都将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小学毕业生生源分布密度和中学的实际分布等情况划分相应的义务教育施教区,凡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升入初中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都可升入初中就读。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父母应以一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所在的那套住房里,该房属于哪个中学施教区,就升入哪所公办中学初中就读。

  问: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老人是指学生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产权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以报名:一是学生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学生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学生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入学。

  问:毕业生户口单立行吗?

  答:毕业生户口单立,其父母是不在杭州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户口应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且从未迁动过的情况下方可,其它情况不可以。

  问:学生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而另一方户口在外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答: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符合报名条件:学生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杭州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实际常住的。

  问:学生户口与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处行吗?

  答:学生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学生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报名。如果父母是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学生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问:学生父母都不在杭州,但为孩子购买一套住房行不行?

  答:可以。凡以孩子名字购买的住房,其产权证要与户口相一致,但父母是不在杭州地区的户籍。

  问:户口审定后,我想再迁到别的地方,可以吗?

  答:不可以。每年各区县都将毕业生户口与父母的产权证进行审查认定,认定后再有户口迁动的,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学生入学。

  问:我家房子拆迁了怎样报名?

  答:如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或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学生入学。如已有自己的住房或已重新购房,则应将户口迁入到所购房的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入学。

  问:父母有自己的住房,但对学区内的学校不满意,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处?

  答:不行。学生应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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