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未来CEO 于 2012-3-15 15:51 编辑
2012年公办托儿所、幼儿园管理费按照如下标准收费: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托中班及以下(2周岁以下)每生每月280元; 托大班(2至3周岁)每生每月220元 幼小班(3至4周岁)每生每月180元 幼中、幼大班(4至6周岁)每生每月150元 2、全日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上述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每月加收50元; 3、公办示范性幼托园所管理费最高标准为每生每月800元(含寄缩费) 4、关于幼托园所延长服务时间的收费规定 晚托班(周一至周五)17:00-19:00每人每月25元;19:00-21:00由每人每月为35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 参加晚托班,实行"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5、父母单位报销办法 各年龄段儿童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中,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 托儿所、幼儿园管理费是按月收取的,按照上海市物价局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87号、沪财综[2000]55号)文规定,儿童入托或入园不足半月的(以实际工作日)按半月收费;超过半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依据上述条款,如果儿童入托或入园后,因故请假一个月,也要支付半个月的管理费。 根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实行寒假、暑假制度。因此,也就不存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幼儿园还要收取管理费的问题。幼儿园应提供全年的服务。 孩子,咱家不穷,鸭蛋就不要带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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