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考静安区个别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凡是已经参加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报考区县选择为静安区)的以下三种类型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2012年3月2-3日)到静安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一、携带相关材料 回户籍所在区(静安区)参加中考的跨区应届毕业生: 1、“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2、本市户籍: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第一页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1】92号文)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3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采集报名照,请注意衣着整洁。 应届初三返沪生: 1、本市户籍: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第一页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1】92号文)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网上报名流水号; 4、3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采集报名照,请注意衣着整洁。 往届生: 1、本市户籍: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第一页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1】92号文)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可咨询去年中考所在区县招办或静安区职业介绍所,地址:武宁南路241号); 4、网上报名流水号; 5、3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采集报名照,请注意衣着整洁。 二、时间:3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三、地点:静安区新丰路558号一楼 四、现场确认当天请家长和考生同时前往,并选择体育考试选测项目(由学生、家长共同签字确认) 五、相关政策请查看沪教委基[2011]92号文 六、静安区考试中心咨询电话:628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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