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了 评论于 2012-2-10 21:23:19
谁的奴性强 殖民时代太长久了,它的话语不可能不存活至今。其中一个说法便是殖民地人民奴性更足。孔庆东先生说:“当年英国怎么对付香港这帮狗呢?拿着鞭子不老实就抽啊,生生给抽老实了知道吧。就是用老百姓的话……用北京人的话说就他妈欠抽,啊,就是欠抽” 但同是这次谈话中,孔先生又说:“所以香港呢,有他的好处,比如说,法制,啊。说到法制也是英国人留下来的。”请问,有法还能随便抽人?中国大陆正式因为法治迟迟没能建立,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常常随便抽人,城市最起码在文化革命中可以随便抽人。那种无法无天,作为殖民地的香港恐怕望尘莫及。什么是奴性?就是甘心忍受主子的欺辱。在过去半个世纪中,香港与大陆相比,哪里的压迫更深,哪里的反抗意识更弱。我怎么觉得不是香港呢?如果说压迫者是同肤色的,就罪轻一等;或者说受到同等的压迫,认为来自同族要比来自异族更可忍受,受到异族压迫的人便更不是东西,我以为凡此种种都是种族歧视。有什么理由认为本国的压迫者好过外族的压迫者,有什么理由认为本族暴君的奴才要比殖民者的奴才较少一点奴性。孔子说,有教无类。我们举一反三,反压迫无类,不管压迫者是否与我们同一肤色。不同种族身上的劣根性本来是高度相似的,差异由来有二。一方面有无法治,导致压迫之不同。香港享有法治颇有时日了,压迫和奴性都应该比大陆弱。另一方面谄媚洋人显得更触目,但谄媚哪个肤色的权势者其实没有实质差异。因为殖民时代的终结,外国人的压迫没有本国人来得便利,有压迫就要反抗,但我们主要面临的是反抗本国压迫者。骂外国人及其奴才其实是轻松的,骂本国的压迫者及其奴才要承受真正的、更大的压力。 孔庆东说:“到现在呢我们香港现在回归了,人心并没有完全回归,还有很多这个殖民主义留下的狗崽子,啊。他在殖民主义者面前狗,但他对待内地同胞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是狼。”当他把权力移交和人心向往这两种“归属”搅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不明白孔先生想说的是什么。前者是明晰的,九七之后香港回归中国,其含义在主权归属。绝大多数香港人欢迎主权回归,起码是接受。后者,即“人心的回归”则可能包括多重含义。认同大陆的政治制度,肯定不在政治家所期待的“人心回归”之列,因为一国两制——包含了伟大政治智慧的一场妥协——充分允许港人继续他们的政治制度。认同中国政府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大约也不在此列,逻辑上这是与上述衔接的。政府对大陆公民的信仰与价值观的选择日益宽容,怎么会苛求港人呢。排除了这两项,内心认同怕是只剩下族群间的亲近与隔膜了。而这种认同不是黑白二元,而是差序的。如果说一个哈尔滨人觉得一个香港人比一个北京人或广州人对他更生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彼此的生活习惯,乡音,价值观,对公共秩序的理解,都大不相同。对此颇有探讨的空间,增加相互理解可以找到很多渠道和手段,唯独不能拿出“人/狗/狼”的区分。孔庆东说,很多港人“在殖民主义者面前狗,但他对待内地同胞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是狼。”人性中的此种劣根性即俗话所称“软的欺负硬的怕”。此种劣根性其实有较大的普遍性,所不同的是在港人与大陆人的关系中,洋人插了一杠子,孔先生说很多港人对洋人和大陆人是两个标准。但如果我们撇开种族和肤色,大陆人中“软的欺负硬的怕”的人少吗,他们的行径不也是两套标准——对权势者谄媚,对弱势者猖狂吗?一个必定阅历过此等小人的堂堂教授,见到这样的港人有什么大惊小怪呢?何况大陆的势利之徒才是我们常常真切地看到的,而港人对待大陆人与洋人的反差完全是想象的,因为这次事件现场根本没有洋人。 脏话评说 我与孔庆东有个共同点,能说脏话。可能还有个差别,我是打隔断的,即我是人格分裂的,有的场合可以污言秽语,换个场合脏字滴水不漏。老孔很可能是一以贯之,除非他在私人场合不漏脏字,那样他就是与我反向的人格分裂,估计这样的可能性不大。一以贯之通常是好品德,不幸在脏话的使用上不然。我除了插队八年半,都是在城市中生活。我的一个农村背景的学生和我争论过脏话,他坚持认为说脏话不好,我则有选择地辩护脏话有其积极功能和美学价值,有时候脏话的功能是无法替代的,我俩好像谁也没有说服谁。 我和孔庆东的分歧是,我认为公共论坛上是不可以说脏话的。稀缺肯定有吸引力。一个说脏话的人极可能在文质彬彬的语境中收获更多的眼球。但如果不加抑制,靠语言暴力制胜、加之以暴易暴的结果——明日之全球必是脏话的世界。即便公共论坛上充斥着礼貌用语也有腻人乏味之时,毕竟文明的平淡总比污言秽语铺天盖地之刺激强得多。 比美学上的争论更严重的是,脏话对他人的伤害。脏话对人绝对构成伤害,没有人会欣然接受别人在公共场合大骂自己,相反每每非常气愤。若这气愤得不得宣泄会患抑郁症的。怎么发泄?很可能是回骂。骂人还常常矛盾升级,导致肢体冲突。北方人性格生猛。过去街上两条汉子没完没了地吵架,围观人会觉得不过瘾:吵什么劲,不服就动真的。社会要有效地杜绝对他人的伤害,势必要确定一条线,过线便以伤害他人论处。打人属于伤害是没有疑问的,要被拘留的。骂人在法律上算不算伤害罪,处在微妙的地带,有被拘留的可能,更大可能是不被拘留。但它一定会招致一系列的舆论压力,说明社会对公然骂人的反感。比如,一个电视或电台,如果在一期谈话节目中播出一个人屡屡污言秽语,该媒体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长此以往它要关张的。再比如,一个教师如果在课堂上污言秽语,辱骂学生,他很可能要被解职的。礼节是文化的发端,文化的功能在抑制武化,骂人是武化的前兆,动手是武化的常态,武器是武化的升级。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借此直接、间接地抑制着武化。在公共论坛上做出武化的表演,悖逆了一个教师的天职:教化。 “三妈”事件后有人议论,北大应该开除孔庆东。对此我不敢苟同。我以为一个现代社会中,每个人供职的单位都不承担全方位管束其成员的职责,学校管理者的职责是监督教师在学校的行为。如果在课堂上对某学生语出“三妈”,学校应当严厉制裁。如果是校外,学校最好不管。我们都反对两个标准。我也就顺便说到北大社会学系教师秦明瑞事件,他因为婚外性行为被北大校方解除教职。我一直疑惑校方的管理越界了,但一直想不周全,一下子就过了发言的时机。那女子不是学生,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是北大的学生,我完全同意学校对秦明瑞的免职,如果她是学生但不在北大,我仍然接受学校的惩处,因为教师的操守应该是面对所有学生的。但那女子不是学生。我不是说秦明瑞所为无错,而是觉得那问题应该由法律、社会舆论来管,不是学校的责任。孔庆东与秦明瑞的不当行为,都不在校内,故校方不必追究。若比较二者的外部性,孔的严重性不弱于秦。孔对港人的咒骂,属于族群歧视。长线地看,法律和舆论是特定社会时空的函数,它随社会生活的流变而演化。在美国种族歧视要惹大麻烦的,因为它可能酿成大乱,所以对种族歧视的惩处和压力都极重。面对华人世界中各族群接触日趋频繁之态势,孔庆东教授当深刻反省自己的行径,勿作华人生态圈中的麻烦制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