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  发表于 2011-10-22 07:34:12| 1173 次查看 | 0 条回复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东海大学一女生赖某在五名男同学怂恿下打赌,只要喝下一瓶金门高粱就可得六百元(新台币,下同),不料赖女喝下三分之二瓶后猝死,五名男生被以过失致死起诉;台中高分院19日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五名男生无罪,全案定谳。

女大学生喝酒猝死案发生在2008年11月,陈姓等五名学生与赖姓女生谈天后起哄,只要赖女一口气喝光一整瓶高粱酒,就可得六百元。赖女喝了三分之二瓶后脸色发白、头晕、站不稳,陈姓男生等人发现有异,立即交给约定的六百元,劝阻她继续喝,赖女回宿舍后在书桌趴睡猝死。检方以过失致死罪嫌将陈姓男生等五人起诉。

台中地检署启动“修复式司法”,五名男生与赖母达成和解,赔偿一百八十万元,一审判他们无罪,赖母未提上诉,而是由检察官上诉二审。

二审合议庭查出,男学生在赖女暴饮高粱酒后,一路护送返回女生宿舍,又打电话询问她身体状况,已尽应有保护义务;对于赖女酒后猝死,男学生无防止意外发生义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二审合议庭指出,女大学生是因急性酒精中毒死亡,本案发生后未见主管机关、酒商加强倡导、警示,建议“卫生署”督促酒商在酒品上标示:“饮酒过量急性酒精中毒会使人即刻丧命”警语,避免悲剧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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