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女子初级中学体育艺术特色报名条件及办法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一、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女学生,上海户口。
二、身体健康,特长突出,热爱学习。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有管乐、民乐、弦乐、舞蹈艺术特长。
⑴管乐:有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如有考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钢琴考级证书请一并带来。 ⑵民乐:弦乐类、弹拨类9级及以上,吹、管、打击类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低音提琴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有一定的演奏水准。 ⑶弦乐:小提琴9级及以上,小提琴兼报中提琴8级以上,中、大提琴有2年以上专业课学龄,有一定的演奏水准。 ⑷舞蹈:与中福会少年宫小伙伴舞蹈团联办,从小伙伴舞蹈团团员中选拔。
四、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身体素质良好,有一定体育运动基础,能坚持参加训练。
报名办法: 1.请有意报考我校特长招生的学生正确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以完成报名注册。 2.凡参加我校特长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必须详细填写《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的每个项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则填写“无”,并经就读小学核实盖章。在长宁区就读的考生从就读小学领取报名表,在外区就读的学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从我校网站上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并贴上学生本人近期照片后方有效。请所有考生在参加专业测试时务必将报名表带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