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安小宝 于 2011-8-5 11:48 编辑
2011年徐汇区公办小学办理一年级非本区户籍就读须知: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有法定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可以在本区小学申请就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优先)。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5室,电话:64454511)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611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指定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6、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其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小学报名登记。
注:
l 符合就读第1--5类和第6类中的第1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l 符合就读第6类中的第2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小学登记。
居住地
| 徐家汇街道 | 湖南、天平街道 | 枫林、斜土街道 | 登记地点
| 光启小学、虹桥路小学 | 长乐学校、世界小学 | 江南小学、平江路小学 |
居住地
| 田林街道、虹梅街道 | 康健街道 | 漕河泾、龙华街道 | 登记地点
| 田林一小、田林小学 吴中路小学、漕开发小学 | 樱花小学 康宁小学 | 龙华小学 龙南小学 |
居住地
| 长桥街道、凌云街道 | 华泾镇 | 登记地点
| 长二小学、体职院附小 | 华泾小学、徐浦小学 |
l 招考中心核实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l 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就读申请。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就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54361242)。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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