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在沪太一小申请接受义务教育须按下列要求实施:
(1)申请入学的条件
申请入小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
(2)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a.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应提供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b.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c.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d.预防接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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