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7-26 15:17:04| 2562 次查看 | 0 条回复

报名办法:

1、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对口公办学校发出的“入学告知书”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家长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号页)、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2、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本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一方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级以上的,携带:            

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国家统一实行社会保险项目后,以国家所颁布的社会保险项目缴纳记录为准;

④预防接种卡;

⑤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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