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7-26 14:22:16| 2632 次查看 | 0 条回复

  
曹光彪小学少先队评优方案: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三~五年级少先队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二、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中队和小队。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区优秀中队的评选条件: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制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队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二)区优秀少先队队员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小公民道德建设”、“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章和若干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勤奋学习、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三)区优秀小队评选条件:
1、以优化组建的方法组织建设自己的小队。
2、能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四自”活动(自己的活动自己稿、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伙伴自己帮、自己的进步自己争),在提高队员“五自”(自学、自理、自护、自律、自强)能力上有显著成绩。
3、小队的自动化能在课内外学习、活动,及家庭、社区生活中有所表现。


四、评选方法:
1、先由各中队辅导员组织班级学生开展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上报年级组,原则上每班一个优秀个人名额。
2、中队评选结果上报年级组后,由年级组集体确定推荐名单,将最终推荐结果(1---2名)上报大队部、德育室。
3、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年级组推荐名单,按照团区委的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讨论确定区、市级推荐候选名单。
4、优秀集体可由各个中队辅导员先向年级组提出申请,由年级组确定推荐名单(中队1个,小队1个),并上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年级组推荐名单,按照团区委的评选标准讨论确定区、市级推荐集体候选名单。
5、由德育室和大队部组织候选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展示,由大队委员会和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投票进行评选。
6、未被推荐参加区、市级评选的候选人和集体可被列为校级评选对象。
7、评选结果将按团区委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如期上报。
8、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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