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浦东福山同乐幼儿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2011年的招生工作做好、做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招生范围
1、招收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俱进路285弄(幸福小镇);俱进路505弄(紫翠苑一期)、行西村 。
2、规范管理,控制学额。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控制办班规模及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确需扩班或超班额的,须经教育署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招生管理
(一)招生对象
1、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11年4月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明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招生区域内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根据居住证地址,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的、由教育署视招生情况在区域内协调安排。
2、2005年9月-2007年8月的本学区的中、大班幼儿,中班15名,大班20名。
(二)招生办法
1、招生时间:2011年4月17日、18日(8:00-16:00)
2、凡属于上述招生范围的幼儿,请家长持户籍证明、房产证、居住证、出生证明及复印件,并携带幼儿在现有时间内前往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逾。
3、报名地点:福山同乐幼儿园(新行路96号)
(三)、录取办法
幼儿园将在4月30日前统一发放幼儿录取通知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同乐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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