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普陀区人户分离细则
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3月15日前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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