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减负十条二征民意:“不留作业”改为“减少作业”
时间:2013-09-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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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之内收集到近6000条意见和建议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目前已完成第一次修改,教育部昨天公布修改稿,再次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记者发现,此前曾受到很大争议的“不留作业”条款被调整为“减少作业”,并设置了小学生作业量的上限。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集意见后,如果公众对某一项规定还有集中意见,将会继续修改。

作业量:小学生最多一小时

8月22日,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一次征求意见,一周之内收集到近6000条意见和建议。其中,“一至六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曾引起很大争议。昨天公布的“二稿”中,此项条款进行了调整,改为“减少作业”,并为作业量设置了上限——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

调整后的条款与本市“减负八条”中的相关条款类似。市教委发布的“减负八条”中规定,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

虽然教育部吸取公众意见,及时修改的态度得到社会肯定,但调整后的规定依然争议颇大。海淀区某小学数学老师小代说,课堂学习时间有限,如果低年级学生课后不写作业,肯定会影响知识的学习和巩固。和平里第三小学邓老师则对书面作业的定义产生疑惑,“有的老师可能以背诵、预习或者动手实践的作业留家庭作业,有的孩子如果课堂作业没写完留在课后写,这算不算书面家庭作业?”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减负十条”在留作业方面有些“一刀切”,“全国的孩子那么多,怎么能用同一个标准呢?”在他看来,学生的学业状况老师最清楚,应该由老师规定作业量,尊重教学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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