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育考试中心:
日期 |
内容 |
3月30日 |
公布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4月6日 |
各区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7日 |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开展(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开展)为期至少一周的“校园开放日”。 |
4月12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6日-10日 |
本区各学校召开招生入学培训工作和家长会。 |
4月13日—24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4月24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13日—28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28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5月5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
5月6日—1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8日)。 |
5月11日—13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6日—19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17日—18日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5月20日 |
各校可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送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2日 |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5月25日—26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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