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日期 |
内容 |
4月6日 |
1.公布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2.公布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小学对口公办初中方案;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7日 |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开展(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开展)“校园开放日”。 |
4月12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13日-24日 |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4月24日 |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13日-28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28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5月5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
5月6日-1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8日)。 |
5月11日-13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6日-19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17日-18日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5月20日 |
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2日 |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5月25日-26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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