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上海不统一推荐教辅材料的实施情况
时间:2012-07-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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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市教委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配套练习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同步练习等均属于教辅材料,本市不统一推荐。

通知指出,要厘清中小学教材配套练习和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区别。本市中小学教科书的配套练习部分、“寒暑假生活”等已纳入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体系,实行教材审查准用制度,通过审查后列入本市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供学校选用;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同步练习等均属于教辅材料,本市不统一推荐。

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但确属中小学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材料,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免费提供,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通知强调严禁学校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通知还明确,教师在设计练习时可适当参考教辅材料,但不得随意使用教辅材料作为学生的课外练习作业,避免重复训练,切实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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