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小学入学须知
时间:2019-05-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Grease
点击:100次

 一、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二、办理程序 
 
1. 5月6日至审核日之前,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区级注册预约系统”进行审核预约,并打印预约单。其父(或母)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单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4号)进行初审、注册,注册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 
 
2.待复审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3.6月15日8:00至6月16日18:00,上网填报志愿。 
 
4.7月初,登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 
 
三、初审、注册时间 
 
5月10日下午,5月24日下午 
 
四、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材料 
 
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租住材料 
 
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 
 
3.就业材料 
 
父(或母)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五、重要提示 
 
1.儿童父母需按照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材料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在每个时间段完成相关事项、过时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栏填写;“居住地详细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填写到房号) 
 
2.6月16日18:00后,填报了志愿的儿童将无法撤销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3. “个人权益记录”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bjrbj.gov.cn/)进行查询、打印。丰台区社保中心在全区21家街道和乡镇社保所、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个网点和社保中心二楼大厅提供自助查询打印。 
 
4.儿童父母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5.教委咨询、审核地点:望园西里4号(咨询时请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