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出台
时间:2017-01-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爱贝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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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更加凸显优化服务、严格规范、促进公平的特点。

 
持续优化入学报名信息服务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baidu.com),新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查询等功能。为方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市教委还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点击菜单可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一键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于今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知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规现象等。
 
全面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市教委强调各学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3月18日~4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以及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共享共建资源。3月25日~4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市教委强调:“校园开放日”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学校“校园开放日”安排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健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验证机制
2017年,本市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还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5月27日~5月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增加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
今年4月1日~4月10日,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规范初中艺体特长生录取管理
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今年4月15日~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再安排民办初中或其他公办初中就读。未被录取的,可报名民办初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依然坚持“三统一、两限定、两公开、三承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按志愿分批次录取时间;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无住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县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限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初中3个志愿;公开招生简章、公开面谈过程;在招生简章中明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能参加面谈)。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6日~7日。5月8日起实施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
 
落实严禁招生与竞赛挂钩要求
严格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学年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70号),明确: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并落实相关的问责制度。
 
公告|严禁将竞赛获奖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依据(附沪民办中小学声明)
2017年6月30日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本市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今年本市还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3月15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2017年4月10日。
今年,市教委加大了违规举报和查处力度。除了加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监控、明确举报监督电话、落实民办学校违规“双减”措施外,还在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市教委同时向社会公布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单位和电话(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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