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升初户籍审定工作已陆续展开
时间:2016-03-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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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小升初在即,家长都很关心与此相关的话题,其中就户籍审定这块,家长一定有很多不了解或有疑问的地方,爱贝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户籍审定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升初中,“户籍审定”是重要环节之一,通过相关材料的验审工作,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学区直升校。进入3月,各区各校户籍审定工作将陆续开展,户籍审定工作持续时间较长,相关通知均由所在小学发放(家长勿需担心,静候通知即可)。据了解,鼓楼、玄武两区已于上周陆续下发通知,部分小学对提交材料作详细要求(附相关注意事项),并要求本周完成材料提交工作,并相应进入验审环节。
发布通知:所在小学
提交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外区、外市及其他情况,一般另有说明,以各校具体通知为准);
符合直升:
①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
②房产证地址与户口本一致;
③常住地与房产证一致(通知文件少有提及,审核需家访,据了解初中家访不多);
需要明确的几个概念:
1、户籍审定结果,只和“是否能够直升,在读小学所在区某初中”有关;
2、若小学跨区就读,一般也要参加所在小学的户籍审定工作,登记信息后,会有通知“跨区借读回原籍登记”,大概4月进行,请做好关注;
3、户籍审定结果,不影响自主招生(即择校),甚至可以说,如果户籍存在问题,择校是升学途径之一;
4、户籍审定工作,面向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即所有在读六年级学生都要提交材料,接受户籍审定。(部分学校明确,“不参加户籍审核,不能参加南外等校摇号”);
5、户籍审定中,户口、房产证发生不一致,一般以房产为准,要求户口迁入房产;
6、若户籍房产存在异常,建议按照户籍审定要求积极处理,勿存侥幸心理,以免影响入学;
7、关于落户时间,各区教育局官方普遍要求需满一年。正常以5月为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故一般认为五年级下学期5月之前完成落户,方符合要求(但市区政策文件中对落户几乎没有明示——2015年,仅江宁区明确落户截止时间,“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
户籍异常情况:
1、少父少母户口页
①军人——需提交军官证、结婚证等;
②离异——需提交离婚协议、离婚证、法定监护人相应文本等;
③外地农村——需提交外地户口本等;
④外地工作——需提交外地户口本等;
⑤集体户口——需提交集体户口页等;
2、户口随四老
①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户口落在老人处,从未迁出,可学区直升;
②父母有独立房产,要求户口迁出至父母房产名下;
注:住房信息,教育局会统一查实。
3、无房产证
①租赁证——签名一定是父亲或母亲;
②军产——单位证明、户口本;
③拆迁——未购买新房,提供拆迁协议;已购买房子,户口需迁入名下房产;
4、外来务工(非南京户籍)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②户口簿、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注: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公办校就读。
5、各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鼓楼区,83230069;
玄武区,84550112;
建邺区,87778252;
秦淮区,52650653;
雨花台区,52883584;
栖霞区,85570460;
江宁区,52281771;
注:南京各区各校已陆续开展户籍审定工作;本周材料完成提交后,小学将组织进入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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