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幼升小:西城区幼升小政策大盘点(参考2014年)
时间:2015-02-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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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幼升小:西城区幼升小政策大盘点

 

以下整理的是2014年北京西城区各类人群的政策问题,供2015年幼升小参考,每年的政策相差都不大,可以根据历年的信息做好准备。

 

西城区京籍政策:

 
入学条件:
凡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籍在西城区。
②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入学方式:
入学方式分为四种:学区登记入学、寄宿申请入学、政策保障协调入学、非京籍分配入学。各学校完成录取工作后,要在学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名单。
 
①学区登记入学
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根据各小学新生登记通告规定的招生服务范围,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信息审核材料,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②寄宿申请入学
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寄宿申请书和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证明,审核无误,参加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评估认定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③政策保障协调入学
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凡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保障对象子女,按市教委相关规定在学区内协调解决。
 
入学顺序:
      
(一)居民户口
1.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并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一致,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不在,需提供在实际居住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3.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不在,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姓名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及在户籍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4.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主为非法定监护人,原则上不作为在西城区登记入学依据。如确需就近登记入学,应提供适龄儿童不能在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相关证明。
 
(二)集体户口
1.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单位集体户口上,需提供不能就近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由居民户口迁入集体户口的,不作为西城区入学依据。
 

2014年西城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4月28日  
召开中小学校长会公布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4月29日  
招生学区培训会  中学上报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特色校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完成出区审批及小升初建库工作
  4月30日  
全区小升初工作培训
  5月1 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京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开始
  5月4-5日  
受理回西城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及学区派位意向填报工作
  5月5-6日  
特长生资格认定、推荐派位资格认定
  5月6日  
小学招生学校工作培训
  5月7日  
各小学公布推荐派位学生名单
  5月7-8日  
推荐派位意向填报
  5月9日  
各小学上报招生工作方案
  5月10-11日  (六、日)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色校受理小学毕业生报名
  5月12日  
完成九年一贯制直升方式录取
  5月12-16日  
非京籍学龄人口入学资格联审
  5月13日  
推荐派位录取
  5月16日  
非京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开始
  5月17-18日  (六、日)  
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5日  
小学寄宿制、中学特色校等其他入学完成录取
  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3日  
审核小学入学公告
  6月7日  
小学招生学校发布2014年新生入学登记通告
  6月14-15日  (六、日)  
小学审核入学信息  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6月15日  
中学完成除学区派位以外的其他录取
  6月17日  
小升初学区派位录取
  6月20日  
审核下发各初中校新生名单
  6月27-28日  (五、六)  
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7月4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12日  
中小学录取工作结束
 
西城区非京籍政策:
     
入学条件:
      
凡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
户籍为非京籍,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法定监护人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法定监护人持有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入学方式:
 
非京籍分配入学
法定监护人按照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实际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入学批准书》并由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在京籍适龄儿童招录完毕后,根据实际住所地和各学区学位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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