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幼升小需要办理缓读
时间:2014-05-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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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到了年龄就应该送去学校读书,这也是孩子脱离家庭走向社会的一个好方法,但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儿童就需要特殊的对待了。比如说有些儿童的心理发育的不是非常快,不能够离开家庭进入学校,还有一些孩子身体发育比较的慢,走路都存在问题也是需要特殊对待的,那么,特殊儿童需要办理缓读吗?
 
教育可以分为好几个阶段,学前、小学、中学、高中…等,当孩子完成学前教育后,紧接着就要进入国民小学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在这个时候一定开始担心特殊儿童:「我的孩子还没达到幼儿园大班的程度,怎么念小学?万一他跟不上进度,承受太多挫折,到时候愈来愈退步怎么办?」「我的孩子根本不会走路、说话,怎么可能念小学?我也不知道能将孩子送去哪里就读?」因此,有些家长打听怎么申请缓读,让孩子多准备一年再入小学。
 
担心特殊儿童跟不上而想为孩子办缓读的家长,通常是认为孩子的能力处在选择普通班与特教班的边缘,所以想借着缓读一年的时间,让孩子在第二年入学时,有较充足的能力跟得上进度,而不需因达入学年龄而匆忙入学。有些家长是因为考虑孩子已是发展迟缓的孩子,原本就有落后了,所以认为缓读是合理的,让孩子较成熟之后再入学,会适应得比较好。
 
特殊儿童幼升小需要办理缓读
 
在为孩子办理缓读之前,请家长对以下的几个想法多做思考再决定。假设孩子通过缓读,有多一年的时间继续留在较多保护的环境下学习,这对第二年进入未曾接触的小学生活真的有帮助吗?孩子难道不能运用小学下课后的下午时间到安亲班加强吗?若担心孩子一年级跟不上,申请重读不好吗?缓读一年庞大的学前教育费,值得吗?
 
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因着孩子的年龄与成熟度不同而有很多差异,比如互动方式、师生比例、环境空间、课程安排等,这样的设计是依据生理年龄及儿童发展来设计的,因六岁前的孩子需要较多的保护,而六岁之后则已较有能力学习独立及自我照顾。既然,义务教育从六岁开始,就表示六岁到十五岁的教育责任应由政府承担,无论孩子的能力如何,政府及学校都应规划适合孩子的学习环境及师资,因此目前有许多学校除了普通班外,还有资源教室、特教班,甚至设立特殊学校,这些都是为了因应孩子不同的学习需要而存在的,若有问题,可向学校或教育局反应,提供改善建议。
 
有些特殊儿童家长因对特教资源存有刻板印象,而不愿依孩子的需要将孩子安置在孩子所需的环境中,造成孩子其实是依父母的期待被安置。在此建议家长可在孩子入学前半年,多打听、多访视,甚至与老师约谈、实际了解这些班级的教学状况,再决定就读的学校,会比较有助于鉴辅会的委员了解家长的想法,而让孩子在最合适的环境安置。
 
有些与入学相关的法律常识,家长也需知道。强迫入学条例规定,当幼儿达入学年龄时就必须强迫入学,否则将于开学后开始罚款至幼儿入学为止;国民教育法也规定足6足岁就必须入小学,即以幼儿的出生日计算至当年9月1日足6岁者,幼儿的入学受到法律保障,并非家长自己决定。自台湾89年起,高雄县也正式规定缓读须由教育局鉴辅会审核,通过后才可让幼儿缓读,若缓读不通过,则须依强迫入学条例规定幼儿于当年入学。特殊教育法保障孩子重读的需求,小学或中学阶段都可重读两年。
 
若家长还是很想帮特殊儿童办缓读,除依教育局规定填写申请表外,还需附缓读计划,清楚交待缓读的这一年为孩子设计哪些课程及学习目标,向鉴辅会提出申请;若因孩子体弱多病,鉴辅会会考虑所有可能的安置方式,及参考医师的诊断证明及评估入小学对幼儿健康的影响。总之,入学相关事宜皆有鉴辅会把关。
 
学前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把握人类大脑发展在六岁前是最快速的阶段,若家长真的很重视孩子的教育,可在六岁前努力经营,不需等到六岁之后以办缓读的方式加强,否则不但不符合经济效益,也错过学习的黄金时期。孩子入小学之后,仍有很多弹性的空间调整安置方式,最重要的是家长需用健康的心态与接纳的态度面对孩子使用特教资源,与老师建立信任关系,配合老师的指导,关心孩子是不是一天比一天有能力照顾自己、表达自己的需要、有良好的人际互动、喜欢自己、活得满足而快乐,这些更有助于孩子将来在社会的适应。
 
但愿我们的孩子无论能力如何,是注意力缺陷、智能不足、听力缺陷、或因脑性麻痹不会说、不会走路、或是自闭症、情绪障碍……,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由上帝所创造的宝贝,我们不与别人比较,单看孩子与生俱来的价值与潜力,把握孩子的每个学习阶段,尽力帮助孩子发挥出来、也许孩子仍不完美,但能让孩子有自尊而快乐的活着,会是他来这世上最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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