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没写完作业的孩子互扇耳光 扇得最响还有奖
时间:2014-01-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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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处罚没写完作业的孩子,老师就让完成作业的学生扇他们的耳光,谁扇得响,评出前三名,奖励一个作业本。”一被打学生的母亲王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其12岁的儿子豆豆(化名)在学校被扇了40个耳光后,左眼睫状体脱离。
 
1月5日,在医院,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豆豆,距事发已经近两个月,他的左眼依然看不见东西。
 
豆豆是河南省周口市项城人,在项城市某学校上小学五年级。豆豆的爸爸妈妈在宁波打工,爷爷奶奶年迈多病,豆豆平时吃住在学校,每两周回家一次。
 
王女士说,2013年11月7日,因没写完作业,班主任邓宝珍让豆豆和其他几个同学站在讲台上,让完成作业的男生上去扇他们耳光。
 
“当时被打的还有六七个同学,我被20多个男生每人扇了两个耳光。扇完了老师还让我到讲台下做俯卧撑,并且不让我吃饭。深夜一点多去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左眼什么都看不见了。”尽管已经过去快两个月,提起此事,豆豆仍显得很害怕。
 
豆豆说,当他发现自己眼睛看不见后,曾经小声向老师说过,但老师并没有理睬。周末回家前,班主任邓宝珍还专门叮嘱他不要把这事告诉家长,否则回学校要写检讨。
 
体罚学生
 
11月14日回家后,面对家人的询问,豆豆只说自己在学校挨打了,没敢提自己眼睛看不见东西。直到11月19日,豆豆的姑姑发现孩子的两个眼睛不太一样,给王女士打了电话,王女士匆匆从宁波赶了回来。
 
王女士带着豆豆先后在两家医院就诊,因为病情严重,2013年12月4日转到了更好的医院。
 
在医院2013年12月5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上记者看到,初步诊断意见为:左眼球钝挫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睫状体脱离。
 
得知儿子被打后,王女士给学校校长王家文打了电话,王家文称让班主任邓宝珍给王女士回话。
 
随后,邓宝珍给豆豆妈妈打来了电话,声称快要期末考试了,学生没有写完作业自己很着急,心情暴躁可能做得过分了一些,责罚孩子是帮助孩子进步,是为他好才这么做的。
 
随着豆豆病情的加重,11月28日,王女士再次与校长王家文联系,告知了豆豆现在的情况。“校长对我说,那又不是他打的,是老师打的,他只有连带责任,让我们爱上哪告上哪告,他有的是人。”王女士说。
 
无奈之下,王女士于12月3日将该事反映给了项城市南顿派出所与项城市教育局。派出所的民警带她到学校找到校长王家文,“让我们自己协商,协商不妥再说。”王女士说,警察当时这样说完就走了。
 
在王女士的一再要求下,王家文答应去周口看望豆豆。“王家文在车上对我说,‘你看你今天给我捅这个娄子,晚上我不得一一打点?’”王女士说,看完孩子,王家文留下了1500元。
 
王女士说,王家文曾提出一万块钱私了,自己没有同意。后来,王家文和邓宝珍拿出2.3万元的医药费供豆豆治病。“但是事情拖到现在,孩子的眼睛还是看不到东西,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开始推脱起来。”王女士说,“再向教育局反映他们就推脱说会往上面反映情况;王家文校长说不是自己打的,让我们找老师;邓宝珍老师的电话根本打不通;就连派出所也称因为报案晚了,不再管这个事。”
 
2014年1月3日,周口市项城市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已经督促学校处理,学校已经赔了几万块钱,学校是民办学校,邓宝珍是民办老师,具体怎么处理还得看公安机关。
 
王家文也称,邓宝珍老师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
 
1月4日下午,有消息称,王家文与邓宝珍已于2013年12月4日被免职。
 
王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1月4日深夜,王家文的女儿和邓宝珍的家人来到豆豆所在的医院,与她发生了争执,“他们说我们住在这里是讹人”。
 
王女士说,今天下午,项城市教育局工作人员送来了2000元作为“慰问金”,学校也送来5000元作为“治疗费”。
 
1月5日晚,受害人家属已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此事。被害人律师认为,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被害人律师还说,该事件中豆豆所在学校、中心校、教育局发现问题后却不上报,直到有网络媒体关注才进行回应。南顿派出所至今仍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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